并购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形式。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表现活跃。
2016年全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达145.3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8158份,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同比增长36%。
主要流向新加坡、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地区,投资的主要方向是金属和能源开采和制造业、基础设施如电力和建筑业,还有橡胶制品。
增长最快的则是南亚地区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主要投资到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通讯技术、软件设计开发、金属开采和制造等行业。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模式正在逐步由产品“走出去”、企业“走出去”转向产业集群“走出去”,以降低投资风险和成本、规避贸易摩擦,并且在没有形成产业集群效益的国家获得先发优势。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渗透,新的商业模式不断产生,传统行业积极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转型升级,新经济为中国注入新的增长动能。在此背景下,以购买先进技术、成熟品牌和渠道为主要目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意愿强烈,探索发达国家市场的“价值洼地”。
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仍然有旺盛的需求,但是人民币持续贬值而引发的资本外流激增的态势,在短期内将面临资本外流收紧管控。我们预计未来大宗交易量将有显著下滑,跨行业并购将趋于谨慎,且部分非战略性行业如房地产、酒店、娱乐类领域的投资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尽管如此,从长期来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趋势不可逆转。我们预计2017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带一路”国家倡议驱动的海外投资仍然保持旺盛势头。中国制造业在全球建立产业园区的步伐继续加快。
相较于财务投资,战略投资仍然被鼓励,与主业密切相关的,以技术和供应链为主要标的的并购将保持快速发展。
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和消费升级相关的并购将成为2017年的海外并购亮点。
亚洲区域内经济往来将更为密切,中国对于东南亚的直接投资和并购都会持续增加。
2016年以来,频繁爆发的“黑天鹅”事件不是全球化的终结或逆转,而是全球化的新进程。在新的征途中,中国会从过去较为被动地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变为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价值链重塑,重“质”而非重“速”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主导未来的经济发展,引领全球化新进程。
下面,就全球主要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介绍(附各国公司税率表),今天先推出欧洲篇,明天将推出北美洲、大洋洲、亚洲篇。
法国中央政府的投资鼓励措施具有普遍性,无论企业设在法国哪个地区,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均可享受优惠。
最重要的是研发税务抵偿机制(CIR)。除此之外法国政府还设立了其他税收鼓励政策,包括家庭税收抵免、影视和多媒体税收抵免、电视游戏行业税收抵免、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税收减免、鼓励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税收优惠、对新创办企业的税收减免和鼓励创新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并有其他配套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还实施一系列相应措施,主要包括法国政府对于在“优先发展地区”的投资活动提供优惠政策待遇。
德国有各种不同的税收优惠激励计划,如,在东德地区购买或生产动产和 组建新公司。此外,德国还有很多计划针对现代能源生产改进和效率提升 (指绿色能源),比如太阳能和风能,以及住宅楼改造、环境保护、研发、医 疗保健、基础设施和农业。
地区和联邦政府也会有不同的激励计划,对取 得进步的企业可准予税收优惠、补贴、担保、贷款或参与贷款。
英国提供大量税收刺激政策。研发支出可加倍抵扣应税收入;“专利盒”税收制度,对企业实施专利商业活动所获利润征收10%的税率,使企业保留因专利所生成的大部分收入,实现利润最大化;对创新产业有一些列税收刺激政策;在24个企业区的设立了税收鼓励政策;某些节能资源的支出在并购当年可享100%的税额扣减;年度投资补贴计划(AIA)也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
意大利为企业投资于增资提供了广泛的优惠政策,针对商业活动的主要需求体现特定目标。为缓解能源对外依存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给予上网电价、电价补贴等财政鼓励措施;按欧盟标准划定的特定地区和行业的投资给予补助;对生产活动的鼓励政策;针对研究开发的鼓励政策;整体综合投资项目的优惠;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此外,意大利对南方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优惠政策;出口加工保税区的货物享受零关税待遇。
荷兰政府及欧盟为了鼓励创业、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出台了多项鼓励措施,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享受。
对中小企业及创业的鼓励政策有:税收支持,包括研发税收抵免项目、增值税减免和小规模投资补助等;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如信用贷款、风险投资担保和企业贷款担保等;企业行动计划,在融资、研发创新、税收及对外拓展方面给予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全方位支持。此外还有鼓励企业出口及对外投资的金融支持、节能环保方面的税收减免及补贴、研发和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等。
美国对外商投资政策为带鼓励性质的中立政策。美国通常欢迎外商投资,针对国内外企业的新投资和扩张,联邦法律并无总体规定。联邦层面的投资激励措施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支持、信息服务和技术协助等,主要涉及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
近年来,州和地方政府外资政策在美国整个外资政策中所占分量提高,已成为外国投资者对美投资所考虑的决定因素,主要鼓励措施有大量针对特殊情况的税收减免(包括研发活动),各种暂时费用条款来加速折旧抵扣以及发行工业债券、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和提供特殊服务等。
加拿大的企业税收优惠通常是将正常的企业税率调低,以促进企业发展。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企业提供“实行小型企业税率”,降低小型企业的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
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公司在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方面的合格支出享有高达35%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不超过当年支出限度)。不符合可退还投资税收资格的公司则可申请15%的不退还投资税收抵免额。加拿大各省也设有相应的研发税收优惠政策。
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还为不同形式的传媒及环境改善设有范围广泛的税收鼓励政策。加拿大还为企业设立各种其他税收优惠。根据经营所在省/地区,制造和加工企业可以申请相应的省/地区税务减免。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企业非税务居民的全资子公司享有更多种类的减税优惠。
澳大利亚政府为重大项目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和支持、协助办理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等,还可提供可行性研究资助。特别重大的项目可向联邦政府推荐,争取获得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让和基础设施服务等鼓励措施。鼓励建立地区总部的优惠包括部分搬迁费用可从税收中扣除,抵扣期为获得第一笔收入的前后各12个月。
公司用于符合规定的研发支出,如果所在集团年营业收入小于2千万澳元,公司可获得可退税的43.5%的税收抵免;或者其他情况下,公司可获得不可退税的38.5%的税收抵免。上述税收抵免的研发支出总限额为1亿澳元。超过该总限额的研发支出的税收抵免按公司税率。
对边远地区的居民和雇主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让,这其中包括了福利税、所得税的减让。澳北基础设施基金提供优惠的资金扶持。
日本政府积极致力于吸引外资来日投资。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外国企业招商地区支援项目”,拨付5亿日元专项资金,委托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对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提供支持,包括对招商对象实施调查,邀请外资企业干部赴日考察、派遣专家等费用,每个地区发放专项补贴。
为吸引外国企业对日投资,日本经产省正在研究探讨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根据投资额、对象和雇佣人数等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法人税和所得税,简化技术人员等签证审查的入国手续,同时研究设立一元化促进投资咨询和优惠政策协商的窗口。
此外,日本中央政府就促进对日投资的制度性支持还包括设立对日直接投资综合指导窗口,设置市场开放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和鼓励地方政府给外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印度提供大量优惠政策,鼓励投资特定行业,促进经济相较落后地区的发 展,提高商品及服务出口。比如,政府在能源业、港口业、公路业、电子及软 件业等多行业都提供了税务及其他优惠福利。 具体优惠包括: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给予一定的免税期、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为新投资工厂机器等提供额外税收减免。
未来,随着印度国内公司所得 税和货物和服务增值税进一步降低,其中多数现有税收优惠将被废止。 中央及地方国有银行印度工业发展银行还可为新投资项目延长贷款时限, 有时可为项目扩大股本。此外,各邦也有额外特定优惠,如免印花税等。
新加坡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薪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科技、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
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主要分为产业优惠政策、环球贸易补贴、中小企业优惠和创新优惠计划。
韩国政府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政策包括给投资经济效益大的外商企业进行补偿,为较国内企业来说投资条件相对不利的外商投资企业减轻费用负担等。主要体现为税收减免,体现在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可减免法人税、所得税等国税和购置税、注册税、财产税、综合土地税等地税。其他优惠政策有国有、公有土地租赁费减免,现金支持,雇佣支持,服务支持,设立外商投资区和一系列的区域性支持政策。
此外,对于外国技术人员在韩国国内向韩国人提供服务所得、向享受法人税减免的外资企业提供高薪技术的所得、外资企业的高管工资收入等,可提供所得税优惠。